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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报销政策

2019年10月16日 09:54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产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和标准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普通门诊

按医疗费用的50%予以支付,不设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00元。

   2.慢性病门诊

  1)以下病种,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线为1000元,支付比例为45%,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

病种范围:普通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多发性血管硬化、震颤麻痹、运动神经元病;糖尿病;慢性肾小球肾炎;风湿病活动期或伴有心瓣膜损害者;各种结核病;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间质性肺炎、哮喘、肺纤维化;消化性溃疡、慢性传染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胃炎、慢性胆囊炎、溃疡性结肠炎;白细胞减少症、脉管炎;甲亢性心脏病、甲亢、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皮质醇增多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白赛氏病;结缔组织病(含硬皮病);高血压病(二期),冠心病;顽固性皮肤病(银屑病、白癜风)、过敏性紫癜。

2)以下病种,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线为1000元,支付比例为50%,最高支付限额20000元。

病种范围:重症肌无力、帕金森氏综合症、肾病综合症、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肺原性心脏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风心病、小儿脑瘫、干燥综合征、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过敏性紫癜(累及肾脏)、先天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强直性脊柱炎、股骨头坏死、慢性骨髓炎、心梗术后、脑血管疾病(脑出血、脑血栓)及后遗症、癫痫病、有并发症的糖尿病、耐多药结核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其它年门诊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其它重大疾病(主要指一些罕见疾病)。

3.特殊病门诊

  1)特殊病门诊支付标准比照执行住院支付政策。

  2)病种范围: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严重精神发育迟缓)、终末期肾病、肝硬化失代偿期、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布鲁氏杆菌病、儿童苯丙酮尿症(含特殊食品)。

  3)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支付的最高支付限额合计不超 23 万元,患两种或两种以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病的患者,待遇执行就高原则。

4.办理门诊报销所需资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建设银行卡、二级(含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书、发票、化验单、检查单及费用明细

咨询电话0477-858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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