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合理利用资源,充分发挥“共享厨房”的使用功能,对学校“共享厨房”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为了不影响同学们作息,“共享厨房”开放时间暂定为:周一至周五 下午15:00-21:00;周六、节假日 中午10:00-13:00;原则上单次使用时间不超过3个小时。
二、遵循借用先审批原则。“共享厨房”使用需提前1个工作日到7、8、9号公寓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预约,并填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共享厨房”借用申请表》,审批完成后,方可使用。
三、“共享厨房”使用期间,使用者须做到安全用电、公共设施的安全保障及秩序维护工作。
四、“共享厨房”原则上不提供个人餐具,提倡同学们自带餐具前来使用。
五、预约场地尽量以团体为单位或一定数量群体申请预约借用。(如:某某学院某班级、某某社团、某某学生群体)
六、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共享厨房”时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尊重他人,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发生任何影响他人烹饪或用餐的行为,如大声喧哗、打电话、听音乐、吸烟等。
2.“共享厨房”内的一切物品为公共财产,禁止私自带出。使用者在使用期间必须承担看管和保护的责任与义务。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并照价赔偿。如需使用刀具,请联系一楼公寓管理员,履行借用手续后方可使用。
3.严禁将违规电器、违禁品、宠物、酒品等带进“共享厨房”。
4.使用“共享厨房”时应注意用电安全,正确使用设施设备,保障个人和他人安全,避免烫伤、划伤等。不得在“共享厨房”内发生打架、斗殴、骚扰等违法行为。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报警并通知社区管理员。
5.“共享厨房”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环境卫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垃圾请自行清理。使用结束后应将灶台和桌面擦拭干净,将用过的锅碗瓢盆清洗干净并归还原位。离开时应关闭水龙头和电器开关,并将个人物品带走。
6.预约“共享厨房”后没有按规定使用者,一个月内禁止预约。使用“共享厨房”后须通过管理员验收后方可离开。未按照要求清洁卫生的同学将影响后续“共享厨房”的预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