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文件精神,广泛开展劳动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有力推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劳动教育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国职业院校,开展所属劳动教育研究中心成员单位增补或改选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劳动教育研究中心是由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联合成立的全国职业院校劳动教育研究院所属二级研究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大会上对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出“德智体美劳”的总体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的重要论述开展劳动教育专项研究;建立理论研究与育人实践并重的创
新团队;构建以劳动素养培育为核心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以劳动文化传承为核心的特色校园文化;系统总结劳动教育创新理念及特色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劳动教育经验与成果。
二、申报条件
(一)在劳动教育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领域均具有一定成果和工作基础的职业院校。
(二)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教师团队结构合理、队伍稳定。
(三)能够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场地、设备和经费保障。
三、材料报送
(一)已设立劳动教育研究中心的学校,有意愿有能力继续开展相关工作,填写附件1《劳动教育研究中心成员单位续任申请表》。
(二)初次申报劳动教育研究中心成员单位的学校,填写附件2《劳动教育研究中心成员单位申报表》。
(三)申报表由单位加盖公章后扫描为电子版,并于2022年8月3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杨赟,13883253960
电子邮箱:540486406@qq.com
附件:1.《劳动教育研究中心成员单位续任申请表》
2.《劳动教育研究中心成员单位申报表》
全国职业院校劳动教育研究院
2022年7月16日
附件1
劳动教育研究中心成员单位续任申请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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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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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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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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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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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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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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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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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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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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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工作情况 |
1.在劳动教育领域开展理论研究及实践的总体情况 2.取得的相关荣誉及成果 |
劳动教育研究中心 所在单位意见 |
申请继续担任劳动教育研究中心成员单位并予以配套支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劳动教育研究中心成员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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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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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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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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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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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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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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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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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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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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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基础 |
(含单位概况,在劳动教育领域开展理论研究及实践的总体情况,学校牵头或参与的有关社会组织、有关重大活动情况等) |
条件保障 |
(本单位能够为开展劳动教育提供的制度、人员、硬件设施、资金等保障条件) |
负责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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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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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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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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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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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擅长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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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全国职业院校劳动教育 研究院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